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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见义勇为免责,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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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片枫叶
时间:
2020-5-28 23:35
标题:
民法典:见义勇为免责,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
民法典:见义勇为免责,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民法典》作为新中国的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就意味着民法典编纂不同于一般法律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个“典”字,标志着民事法律制度的成熟,凸显法律规范从量到质的变化。
《民法典》规定: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解读
:现实中因救人反被告的事件多次发生,关于“扶不扶”“救不救”一度困扰公众。《民法典》明确了侵权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责任,同时也明确了见义勇为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有助于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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