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论坛

标题: 明星代言涉传销公司是否需要担责? [打印本页]

作者: 最爱颖宝    时间: 2022-1-5 09:33
标题: 明星代言涉传销公司是否需要担责?
#明星代言涉传销公司是否需要担责# 近日,张庭林瑞阳夫妇公司因涉嫌传销而被调查,明星为TST代言或将被罚款。此前,陶虹明道等多位明星曾为其公司站台、推广或参与活动。
据此,律师解读称,根据广告法规定,明星代言需亲自使用这些商品,若明知或应知传销仍代言的话将会被处罚,之前收取的代言费用应当被没收,同时还可能被处以1-2倍的罚款。

道德上是应该承接,但理论上好像行不通。因为明星只是个演戏的,他们代言的产品都是他们专业范围之外的东西,说到底他们也只是一个卖东西的道具而已!只要产品方提供了合法的产品数据,他们接代言挣钱,也只能是一种商业交易而已。就好比,你对一个妓女或者牛郎说,不要卖,这是不道德的!有用吗?他是靠这个吃饭的!所以卖或者不卖只能依靠他们本人的道德感和自律心!

演员中也有从不接代言广告的,人家就不会有这种困扰!所以对明星代言虚假产品的问题,最多也就是罚款,而罚款对明星来说又是不痛不痒的,他们挣钱太轻松了!所以明星代言屡出爆点的原因,明白的也就明白了。

我一点也没有为明星洗白的意思,只是就事论事。关于明星代言,杜绝最好的方法就是吃瓜群众们自己不要相信所谓的明星光环,你不为明星光环买单,就不会有被坑的风险!






欢迎光临 微信论坛 (https://bbs.weiwangvip.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