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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民法典:禁止高利放贷!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打印本页]

作者: 一片枫叶    时间: 2020-5-28 23:40
标题: 民法典:禁止高利放贷!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民法典:禁止高利放贷!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民法典》作为新中国的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就意味着民法典编纂不同于一般法律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个“典”字,标志着民事法律制度的成熟,凸显法律规范从量到质的变化。
《民法典》规定: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解读:近年来,“校园贷”“套路贷”等频发,高利贷问题引起广泛关注。《民法典》规定禁止高利放贷,表明了国家鼓励人们投资实体经济,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解决因高利放贷导致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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