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关于规范校外培训内容发布和传播的合规指引】为响应国家“双减”政策,依照《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及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即日起,微信平台将进一步规范学科类培训内容的发布和传播,具体指引如下:
一、不得在微信平台发布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学龄前儿童)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推广性、诱导性内容,以及“贩卖教育焦虑”、承诺迅速提高考试成绩的内容;
二、不得利用微信平台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学龄前儿童)违规开展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
微信一直以来致力于为用户提供绿色、健康的网络生态环境,我们希望广大用户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主动按照本合规指引规范行为,也欢迎广大网友进行监督、提供更多线索,共同营造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网络环境。
注: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根据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的规定,在开展校外培训时,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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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0 个关于本帖的回复 最后回复于 2021-12-7 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