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朱砂镇36位村医集体辞职一事引发社会关注。河南通许县人民政府在其官网发布通报称,经调查,无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和村医被克扣现象,“基本药物价格成倍加价”、“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年年加码,村医工作不堪重负”等问题不存在。 河南通许县人民政府网站截图 通报称,得知网传“河南省通许县朱砂镇36位村医集体辞职”情况后,通许县委、县政府立即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专项工作组,抽调财政、卫健、医保等部门人员,查阅相关资料和凭证,对36名村医进行走访,对反映问题逐一核实。
通报指出,经了解,村医的主要诉求是负担过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和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拨付迟延。经调查:
一、“报新农合要扣30%的报账款,5%的保证金”“基本药物价格成倍加价”等问题,经过调取凭证核对该情形不存在。
2018年朱砂镇村卫生室报补门诊统筹金额与朱砂镇卫生院实际拨付数相等,无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和村医被克扣现象,也不存在另扣5%的质量保证金现象。
二、“基本药物价格成倍加价”问题不存在。
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流程是通过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进行集中网上采购,采购过程公开透明,议定价格及过程公开透明,并进行公示,然后由医疗机构进行集中网上带量采购。
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年年加码,村医工作不堪重负”的问题不存在。
我县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严格按照《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操作,不存在增加服务内容的情况。
四、“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下拨到村医手中,人均不到10元,一般诊疗费,基药补助,村卫生室补贴都没有”及“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至今一分未领取”的问题。
2018年朱砂镇基本药物补助资金人均5.07元,达到国家规定5元的标准;朱砂镇卫生院按标准向村卫生室全额拨付一般诊疗费,不存在“一般诊疗费都没有的问题”;目前,村医享受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药物和一般诊疗费补助,其余暂无相关政策,反映情况不属实。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目前已拨付人均14.53元,所反映不到10元不属实。2019年上半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基本药物补助等资金,县委、县政府责成财政、卫健、医保等部门7月20日前拨付到位。
通报称,以上问题反映出县有关部门在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等资金方面存在迟延,影响了基层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下一步,通许县委、县政府将举一反三,开展大排查、大调研活动,查漏补缺,认真落实相关政策,高度关注基层村医服务体系建设,为开展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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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0 个关于本帖的回复 最后回复于 2019-7-8 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