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锤子科技创始人罗永浩被限制消费:不得选择飞机二等以上舱位以及星级宾馆。尽管已经退出了手机江湖,改行做电子烟,但是罗永浩与手机行业的是非恩怨还没有结束,锤子科技之前的合同还是给罗永浩带来了麻烦。最新限制令显示,罗永浩已经变限制消费,出行不能做飞机、列车软卧及高铁了。
刚刚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了解到,10月30日,丹阳市人民法院向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锤子科技)颁发“限制消费令”:由于该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锤子科技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限制该公司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罗永浩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据悉,限制消费令限制高消费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财产减损。限制消费令显示,立案日期为2019年9月4日。
限制消费令还称,“如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的,可以向本院提出申请。如你单位因经营必需而进行前述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本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丹阳市人民法院判决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10日内向原告江苏辰阳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705991.6元。
|
|
|
|
|
共 0 个关于本帖的回复 最后回复于 2019-11-3 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