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费50万请“上市公司”推广小程序,结果一个商户都没有入驻。一家“上市公司”实力雄厚,业务员主动联系,总监亲自接待,承诺全网推广,签了合同付款后不久,“第三方”公司带着客户资源迅速找上门要求入驻,推广成效显著。不少被害人又忙不迭追加合同期限并支付“运营推广费”。完美的话术加上无缝衔接的“配合”让数十名手握小程序、网站、App等网络平台的被害人掉入精心织就的陷阱中。至案发,共有54名被害人,被骗490余万元。 2019年9月至10月,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王某甲、杜某、陶某等18人提起公诉。2019年11月至12月,除王某甲等四人尚未开庭宣判外,陶某被普陀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其他成员及业务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至7年零3个月不等,处罚金7千元至7万5千元不等。 帮忙推广小程序,3年支付9万费用倪女士是损失最重的被害人之一。2017年11月,倪女士接到上海一家网络科技公司A公司的电话,对方称对她手中的一个微信小程序十分感兴趣。如果与A公司合作,他们会提供运营、维护、推广、招商服务,将该平台做大做强。倪女士不由心动,当年12月底应邀来到位于上海市嘉定区的A公司,见到了该公司运营总监陶某。 面对还处于观望状态的倪女士,陶总监侃侃而谈:A公司是香港上市公司,实力雄厚,目前还在不断扩展中;对于小程序的推广,以他们公司的能力和实力,一定能做到全网覆盖,从而提供被服务方小程序的曝光度、知名度,能吸引到更多的商家入驻赚取利益。“门外汉”倪女士被彻底说服了,当天就签订了三年的广告平台协议书,支付了9万元的推广费用。
合同延长,追加21万推广费2018年1月,倪女士又接到叶姓女子的电话,对方称在网上注意到倪女士的小程序,而她手上有7家商户想要入驻,问倪女士是否有运营团队。倪女士想到了A公司,于是她将叶某的联系方式推给了陶某,让她们直接对接。“莫不是A公司的运营推广还真的起了效果?”倪女士暗喜,可她怎么也想不到,陶某、叶某两人原本就是“一家”。 没过几天,叶某告诉倪女士,如果想要商户顺利入驻,要将运营年限改成从三年改成十年,并且一定要在1月26日之前完成,7家商户在这之前就要签约。倪女士忙不迭地找到陶某,将三年的合同追加到十年,支付了21万。 又过几日,叶某来问,平台是否要支付功能,没有支付功能不能签约。倪女士求助陶某,陶某说平台得升级才有支付功能。到了这个地步,倪女士咬咬牙,又支付了20万的“升级费”。 倪女士还满心欢喜地等着商户签约入驻,但现实却是,叶某从第二天起就失联。不仅如此,至今近两年,前后花费50万推广小程序,一个商户都没有入驻。 如倪女士这样的被害人遍布全国。他们的损失少则三五千,多则50余万。在合作前,该公司给他们的承诺是“对小程序版面进行图文设计、后台维护、在各大网络平台进行宣传。”而实际上,所谓的维护、运营仅仅只是制作了简易网页,更新了几张产品图片、简单编辑文字,基本没有变化,更别谈推广和招商了。 2019年1月,经部署,嘉定警方将该犯罪团伙一网打尽。9月至10月,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王某甲、杜某、陶某等18人提起公诉。2019年11月至12月,除王某甲等四人尚未开庭宣判外,陶某被普陀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其他成员及业务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至7年零3个月不等,处罚金7千元至7万5千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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