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去世了谁来还款?他的儿女有没有义务偿还?欠款人去世,子女也人间蒸发,欠款人没及时结清的账款,难道让我“人财两空”吗?欠条在手白纸黑字我应该怎么办才能要回欠款?
这个问题涉及到被继承人死亡后债务处理的问题,需区分不同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如债务人去世时留有遗产,且其儿子也已经继承了该遗产,那么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再此限。他儿子应该在所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替债务人偿还该货款,如果所继承遗产不足偿还该货款,多出部分除非他儿子自愿,否则其没有偿还义务。
其次,如债务人过世时未留遗产或者其儿子表明放弃继承的,同样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除非债务人的配偶、儿子自愿还款,否则该债权债务消灭。
另外,如果债务人生前货款发生的经营主体是其夫妻共同经营,那么你除了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债务,还可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由向其配偶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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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0 个关于本帖的回复 最后回复于 2022-1-7 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