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导航
最新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第32条规定是什么?近日,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近日制定发布《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自2022年3月18日起施行。
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第32条规定
用人单位、个人有通过虚构个人信息、劳动关系,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通过虚假待遇资格认证等方式,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
通过伪造或者变造个人档案、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手段违规办理退休,违规增加视同缴费年限,骗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通过谎报工伤事故、伪造或者变造证明材料等进行工伤认定或者劳动能力鉴定,或者提供虚假工伤认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
通过伪造或者变造就医资料、票据等,或者冒用工伤人员身份就医、配置辅助器具,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和其他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延伸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8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举报 使用道具
| 回复

共 0 个关于本帖的回复 最后回复于 2022-3-17 21:55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精选推荐

  • 抖音直播推流码最新获取方法抖音直播推流码最新获取方法
  • 最新抖音探房视频拍摄教程最新抖音探房视频拍摄教程
  • 网站超级VIP,尊享会员免费下载特权网站超级VIP,尊享会员免费下载特权
  • 微信裂变营销系统重磅上线,助力微信营销!微信裂变营销系统重磅上线,助力微信营销!
  • 五款实用的微信裂变营销软件五款实用的微信裂变营销软件

热门排行

会员推荐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微信论坛|微信运营|超级VIP|标签云|注册声明|Sitemap|( 浙ICP备14044344号

GMT+8, 2024-12-21 20:15 , Processed in 0.111211 second(s), 36 queries .